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梨花落落凤轻尘小说小说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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梨花落落凤轻尘小说

东风纸鸢

小说主角: 赤焰 青月宗 玄灵君 仙尊 慕小医仙 阿羽 赤渊 医仙 玄灵 墨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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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/3/22 0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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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:人间竹林,他斜倚翠竹含笑问她:“你有什么想要的吗?”她往嘴里又灌了一口酒方才答道:“想要的?我想要三界和平,想要再无战事,想要这辈子活的长长......

内容摘要:吾乃仙界公主。吾乃魔族帝姬。眼前浓雾之中,这一黑一白两道人影已斗了约有半个时辰的法,口中来来回回却只有这两句话,吵得我不胜其烦。奈何周身没有半丝力气,我咬咬牙,只能再默念几遍清心咒。忽然那黑影大发神威,一道白光了结了白影,我长出了一口气,阿弥陀佛,她俩这架要是打得再没个结果,我怕是要找块豆腐了结我自个儿了。我正暗自庆幸这架结束得及时,脑仁却一阵生疼,疼了半晌,bī出我一声暴喝,眼前浓雾登时消散,我倏然睁眼。“醒了?可是又魇住了?”仇姨关切地为我擦了擦额上的冷汗,倒了一杯水递过来,我抿了一口,缓缓点头。千年之前我涅槃醒来,便莫名其妙失了记忆,还得了这时不时便梦魇的毛病。梦中倒也并无什么骇人之事,不过是那两个人影来回打架,只是梦醒之后,浑身似散架了一般。我这病症着实稀奇,三界名医皆束手无策,我自己开了副方子亦不见效,千年过去,倒已习以为常。“阿栩……”红翎蹦蹦跳跳地跑进来,一声阿栩还没收住尾音,便瞧见了坐在我床边的仇姨,当即收了平素的活泼样子,恭敬敛衽一礼:“见过碧落君,”又转向我道,“殿下,尊上唤您去无妄殿。”“可知所为何事?”红翎不敢多话,只轻轻摇了摇头。其实我们魔族于礼仪一事,并不十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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梨花落落凤轻尘小说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前面看着网游普遍弱智的情况下忍了,看到1-9阶 前中后巅峰瞬间*5就忍不住了,怎么不再来个巅峰圆满、巅峰大圆满,巅峰完美大圆满?
匿名书友
这本书的女主集中了所有网文女主的毒点
匿名书友
文笔心智都极幼稚,纯粹浪费时间。
匿名书友
看在网游落寞普遍弱智的分上,我忍了前面见鬼的等级跟小白花女主,但是直到小白花为了一只狗战场失神害主角受伤的剧情出现,我真是醉了,看原文:
月魂狼似乎是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气,发出了虚弱的吼叫。
安若萱被吓得身子有些不稳,楚南紧绷的神经做出了反应,他一把拉过安若萱,说道:
“安安小心,保不准它回光返照,我还是动手杀了它比较好。”
安若萱慌忙抓住了楚南的手:“不要,楚南,它,它是小白呀,它是小白呀!”
“小白你不要怕,姐姐一定会救你的,姐姐一定会救你的!”
匿名书友
这个女主真毒
匿名书友
还不错的游戏文幼苗,推荐!
匿名书友
文笔白
匿名书友
备用待看
匿名书友
还可以吧,不带脑子看一遍过完,中后期节奏越来越快
匿名书友
这本书堪称龙珠同人中的精品,可以看出作者写的非常用心,开篇就让人回到了当年追看龙珠的旧日时光,看下去后,细致入微的日常描写中夹杂着令人喷饭的笑料,让读者再度怀着轻松的心态来到龙珠的世界……巧妙的构思,诙谐的语言,让人看着既热血,又轻松!强烈推荐给喜欢龙珠的朋友们一看!——以上是广告词。我是作者,我为自己打广告!
匿名书友
干草,原创主角自带培育仙豆的金手指,少年时期好评,龙珠z开始失色,主要是抢了悟空戏份,但又写不出高潮。女主角方面是严重失分项,主角梦中情人是布玛,但没有实际追求过,到尾段二十章初会18号並打了一场,时间一跳两人就结婚了,全书完。莫名其妙的描写。
匿名书友
太幼了 先留着吧
匿名书友
这是一本龙珠非同人,自从猪脚离开地球后情节就在天马行空,不过不算太坏,跳着看也行。但是我发现跳着跳着就结束了?短小精干啊!
匿名书友
针对评论里一些发言,不让读者爽=有追求=品味高,我觉得这种受虐向的思维我是不能理解的。一本书好不好只看主角做的事情合不合乎设定的逻辑,还有作者有没有足够的文笔来描写。如果作者以不让读者爽为前提,描写了各种违反逻辑,强奸读者智商的行为,我觉得这等同于在喂读者吃屎。

这本书其实就是一本小白书,作者给主角开了无数挂,然后让主角装逼,但是作者却没有能力驾驭金手指和剧情间的关系,导致那么多强大的金手指出现后又不得不封存的情况,不然剧情就要崩掉了,但是在读者看来,这就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。

还有,说作者有追求的,请让作者不要写同人,写同人都是没追求的。

评分降为毒草。
匿名书友
这书证明了起点并不一定是爽文的天下,这类矫情文还是有市场的。可是我就是喜欢爽文呐。
匿名书友
10章败退吧,第十章描写哥谭首富蝙蝠侠想收购一个小酒吧,自己只带了两个花瓶过来谈价钱收购,就好比马云想买一个不知名的小饭店自己开车过来砍价一般;而且依这个这蝙蝠侠的表现,改名叫斯达克毫无问题,只是一个套上蝙蝠侠的名字的傀儡罢了
匿名书友
很中二的名字,事实上还不错,漫威和DC的混合世界,如果是粉丝的话千万别深究!!!
匿名书友
看了这么多美漫同人,其实传统的龙傲天模式才是正确的同人模式(当然了,隐晦些较好),所有融入美漫原著的同人都不是好同人。为什么?因为美漫本来就是一个bug世界,不管力量等级还是其中奉行的道理哲学。蝙蝠侠不杀人的理念是比较酷,我也这么觉得。但是我是摈弃了常识只以看漫画的角度来欣赏的。同人则不同,是代入主角的视角去看的。你真能忍受你代入的故事中,有蝙蝠侠这样将小丑抓抓放放,就是不杀还不准别人杀,期间造就了无数血案的所谓“英雄”吗?其实哥谭如果现实化,哥谭那么烂的原因绝对不会是因为蝙蝠侠,不管有关或是无关。蝙蝠侠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对这座城市没有屁大影响力。
匿名书友
这书,初看我是有一丝丝惊喜的,后来就变成了恶心,作者文笔是有的,但他完全不会讲故事,可以看得出作者想描绘出一个狠厉而有情有义的枭雄人物,结果不狠不酷不装逼,有时候描写的更像是一个青涩的懦弱学生,随便出来几个人就能怼到他犯怂,看似浪荡不羁,但却是街头小混混一个级别水准,让人无味
被一个反派囚禁了三年融合了几百种超强变种人基因,各种烘托气氛,让读者以为他出来会很屌,结果出来后只是自愈超强力量超强,猪脚心里暗暗得意,觉得自己超牛逼可以和剑齿虎放对不落下风???
猪脚刚逃出来很冷酷的给反派打电话说“玩个游戏,你逃我杀”,结果就随随便便让反派逃了?还被反派随随便便丢下的一个手下搞的狼狈不堪?
匿名书友
开头不错,感觉主角挺狠啊~越看越发现这家伙脑子有病啊!经常和剧情人物瞎哔哔,彪理想,诉衷肠。结果三天两头让人干,头秃腚烂的~一回头又嗷嗷装逼。各种烘托心狠手辣,沙发果断,一开工~low逼!装逼全靠小混混,碰上狠点的,屎都被打出来了~全凭一句“作者,我是主角!不能屎啊!救我!”才能在险恶的美漫中活着~全书都洋溢着“变强是不可能变强的,这辈子不可能变强的。装逼又不会装,就是靠嘴炮这种东西,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”